谈加强防范爆恐事件的措施对玻璃钢产业的影响
近有两件看似毫无关联的消息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其一是,5月22日发生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恐怖爆炸事件已经演变成一场为期一年的性的反暴恐事件运动,及各地政府正在调动一切相关资源开展对暴力恐怖行为进行打击。
其二是,近行业内有传闻说,多家树脂经销商遭到当地安监部门的严查,不仅货物被没收,而且还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处罚。
这两件事说明,对暴力恐怖行为的打击,不仅仅发生在社会治安领域,而且已经开始全方位的从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分销以及使用领域展开了一场不公开的严厉整顿。
长期以来,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运输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相关企业都要求纳入许可证管理,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对于分销和使用化学危险品单位的管理,一直没有实行同样严格的管理。而现在来看,监管风暴,即将来临了。
作为分销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除了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外,其所经营的产品必须储存在具有储存危险化学品资质的仓储单位。同样,作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也必须满足存放这些危险化学品的仓储条件,例如存放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仓库必须具备乙类危险品存放条件;存放氧化物固化剂的仓库必须满足甲类危险品仓库的存放条件。
由此我们看到,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仅经销商要具备经营和存放化学危险品的资质,就是使用不饱和树脂的玻璃钢厂和人造石厂,也必须具备存放这些危险化学品的条件。而目前绝大多数的玻璃钢厂和人造石厂都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如果出于对维护社会安全的角度出发,下大力气坚持对危险化学品的全产业链进行严格的安全整顿,那么对于目前的玻璃钢产业链来讲,必然面临灭顶之灾。尤其是同时使用过氧化物和钴类促进剂的企业,内行人很容易使用这两种产品制成简易的炸弹,成为危害社会安全的隐患。
很多人会说,这么多年了,也没见过对玻璃钢厂使用树脂和固化剂进行管理。那是因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行业潜在的危险性,同时社会安全形势还没有严重到目前的状态。随着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的不断深入,或许在不就的将来,政府将会对整个玻璃钢产业链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开始纳入严格的监管范围。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思想以及物质准备,以便应该可能到来的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