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依赖招标不利风电产业发展
我国的“十一五”规划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开发新能源,其中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是公认的清洁新能源。风电产业作为我国重点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之一,起步之初在政策上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
但有关专家近日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风电发展主要是采取招投标形式,招标导致的价格竞争可能会削减行业利润,从而阻碍国内风电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如果政府引导的招标方式不具有持续性,则风电发展将缺乏稳定的市场保障和支持。专家认为,将固定上网电价和对确定的大型风电项目的招标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实现我国风电发展的目标。
2006年1月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表明,对于特许权以外的其他风电项目应实行固定上网电价。该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根据该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应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发改委能源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分析指出,这一规定对我国风电产业尤其是风电制造业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它既允许在适当情况下开展竞争性招标,也允许在不需要招标的情况下实施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固定上网电价(保护性分类电价)。这样的政策将会推动国内风电产业的发展以及范围内不同种类、不同规模和不同地点的风电项目的发展。
然而,今年年初,发改委宣布风电项目将不执行固定上网电价,而需要通过招标确定风电价格。虽然50MW以下的项目可由各省自行决定,但如何确定这些项目的电价,法律规定仍不够明确。
发改委对此解释说,通过招标确定风电价格将会使价格降低。这一出发点应该是好的。但业内人士指出,招标导致的价格竞争将可能会削减行业利润,从而阻碍国内风电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如果政府引导的招标方式不具有持续性,则风电发展将缺乏稳定的市场保障和支持。
在今年早些时候召开的“风能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风能协会副理事长施鹏飞曾指出,我国风电目前完全依赖招投标方式发展,其非常不利的一面是一些没有实力的企业为了拿下项目以极低的价格中标,到后项目根本不能开工。施鹏飞和一些专家建议,将固定上网电价和对确定的大型风电项目的招标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实现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目标。
在风电产业发展之初,政府招标制度可以降低风电价格,也可以帮助政府密切控制市场的发展。然而,完全或主要依靠政府招标来支撑风电产业的长期发展,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美国能源基金会可再生能源项目处近公布的一份报告表明,招标制度也许不能支持小型或独立的开发商,因为他们在投标过程中将遭遇与大型电力公司的激烈竞争。其次,价格竞争会降低行业利润率,从而会减缓新兴风电企业的发展。而且,政府引导的招标制度具有时断时续的特性,不能为风电产业的发展提供大规模和稳定的市场支持。
事实上,很多已经意识到过分依赖招标所带来的问题。此前,英国按照《非化石燃料公约》的规定,多年来一直使用招标方法。但是由于此项政策的实施并不成功,英国目前已经转向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有研究表明,英国的招标制度产生了非理性价格竞争,从而导致可再生能源的低水平发展;由于政府招标的规模和时间不确定,从而导致风电项目开发的大起大落;由于政策和市场环境的不稳定,该国可再生能源制造业没有得到足够的激励。
不过专家也指出,上述问题的出现并不是说政府招标方式不可行或是不能尝试使用,只是国际经验表明完全依赖这一政策机制会带来许多风险。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都得出了同样的结论,即使招标行得通,也需要非常谨慎地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