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玻纤织物向美国出口的前景
自2005年11月8日我国与美国签署了《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纺织品和服装贸易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以来,我国玻纤织物向美出口问题成为玻纤及其制品行业关注的一个热点。
《备忘录》明确了我国纺织品对美出口的种类和数量,详见表1。因上述协议产品的部分税号需要拆分和新建,中美双方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随后公布《对美出口纺织品临时管理商品目录》,受到配额限制的五类玻璃纤维织物见表2。
经对比研究,《备忘录》对我国玻纤织物出口不会有大的影响,只是抑制了过快增长速度而已,使贸易增长限定在可控范围内。理由如下:
,我国玻璃织物在美国市场份额不高,不是本次贸易保护案件的矛头。在《备忘录》中出口受限的五类玻璃纤维商品中,2004年和2005年前10个月我国产品出口量及份额如表3所示。在子类别中我国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一般较高,高的达98%。2005年前10个月,除7019590010和7019590090外,出口数量为21850436平方米,估计全年约2600万。另外,根据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纺织品及服装办公室的统计(见表4),2001年以来,美国玻纤织物年产量约3.1一3.5亿平米,国内市场每年需求量约为4.2亿平方米,每年进口8000万一1亿平方米,进口产品所占份额约20%。2005年美国进口玻纤织物约8200万平方米,我国所占份额约为33%,是美国国内需求的6.7%,远未对美国本土产业构成威胁甚至损害。
在美国制造业贸易行动联盟(The AmericanManufacturing Trade Action Coalition)、美国纺织业组织协会(National Council of Textile Organi-zation)、美国纺织协会(The National Textile Asso-ciation (NTA))合美国工业及服务业工会(UNITEHERE!)联合向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呈递的诉求报告中,关于玻纤织物(美国分类号622)的叙述仅有:“2001年从进口玻纤织物130万平方米,2004年头8个月进口数量就增长了862%,达到1250万平方米,市场份额也从2001年的1.3%增长到2004年的15%。”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显然,玻纤织物只是作为输美纺织物增长过快的一个证据,不是本次贸易保护的重点。
第二,我国产品在美进口市场份额增长过快是贸易纠纷的矛盾所在。在美国玻纤织物进口市场,2001年产品所占份额是1.3%,2004年是15%,2005则升高到33%,如果不加以限制,按这个增长趋势,再过3年产品份额就可能达到80%以上。可见,不是数量,而是增长速度才是受到牵连的主要原因。
第三,2008年我国产品在美国玻纤织物进口市场将超过50%。统计数据表明,美国玻纤织物的进口总量有总体下降的趋势,估计2008年美国玻纤织物进口约8000万平方米,按照《备忘录》的限额规定,届时我国产品在美国进口市场的占有率会进一步提高到53%,3年增长二十个百分点。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结论,因美国玻纤织物进口市场容量有限,《备忘录》尽管抑制了我国玻纤织物的出口增长速度,但我国产品在美的进口市场份额仍会稳步提高。再者,我国产品在高端织物尚无明显优势,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存在一定难度,所以,《备忘录》对我国玻纤织物出口不构成实质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