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接管国兴复材
近日,吉林化纤发布了一则公告,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
委托方: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国兴新材料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吉林国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收取托管费用:托管费用为每年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为了提升标的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标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和经营效益,甲方作为完全拥有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股东,愿意在本协议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将其拥有的对标的公司的决策权限委托给乙方行使,由乙方负责标的公司的具体经营;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上述委托并依法经营管理。
在与投资者交流时,吉林化纤公司指出:为了将公司打造成优秀的碳纤维复合材料企业,同时也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化纤集团与吉林市国资委沟通,将国兴复材公司委托给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收取固定管理费用,有效防范和化解了公司与国兴复材公司的同业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