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频道搜索
复材网新版本上线啦~
日前,安徽省天长市工商局根据《商标法》有关规 定,依法对假冒他人商标标识的当事人予以罚款2.5万元的处罚,并收缴假冒环氧灌封料2000公斤。 当事人系江苏省宜兴市某化工公司老板,自今年3月下旬开始假冒当地某化工公司联宜牌环氧灌封料注册商标,生产、销售环氧灌封料,1个多月时间就先后4次偷偷向天长市秦栏镇非法销售该14.5吨,每公斤销售价17元,违法经营额达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