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签署ECFA基础环氧树脂关税调整

    两岸签署ECFA、初级形状的环氧树脂关税调整。海协会与海基会于2010年6月29日下午,在重庆申基索菲特酒店举行签字仪式,正式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按照ECFA协议,初级形状的环氧树脂被纳入大陆方面早收产品清单,税率调整如下。截至发稿该计划生效日期暂未确定。

大陆方面早期收获产品降税安排

进口产品

进口税则号

2009

进口关税%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1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2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第3

初级形状的环氧树脂

39073000

6.5

5

0

 

1.2009年进口税率指大陆2009年对其他所有贸易组织会员普遍适用的非零时性进口关税税率。

2.《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如在上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当年的71日,如在下半年生效,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时间为次年的11日。

3.早期收获计划产品的协议税率在该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多分3次将为零,年开始降税时间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第二年,第三年的降税时间为当年的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