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纤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获批

  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股吸收
  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工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以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关于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事宜,本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向共和国商务部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核准/批准。
  近日,公司已取得共和国商务部出具的《关于原则同意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8]546号),“原则同意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事宜仍须取得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准,本公司将按照上述主管部门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