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签署4.13亿元风电设备购买合同
新浪财经讯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月25日发布关于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风电设备合同签约公告,合同金额超4亿元。
2008年6月25日,宝新能源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与瑞能北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广东梅县雁南飞茶田度假村正式签订协议,购买瑞能北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4台MM82型2MW风力发电机,用于公司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该合同总价为币4.13亿元,预计2009年12月可全部并网发电。
2008年6月25日,宝新能源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与瑞能北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广东梅县雁南飞茶田度假村正式签订协议,购买瑞能北方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4台MM82型2MW风力发电机,用于公司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一期工程,该合同总价为币4.13亿元,预计2009年12月可全部并网发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