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包装桶的消失与玻璃钢产业链的革命》
2014年9月11日,也就是距今差不多接近三年以前,笔者曾经在公司网站上发表过一篇题目为《包装桶的消失与玻璃钢产业链的革命》的文章(www.sinofulcrum.com),在文章中,笔者预言在不久的将来,因为环保问题,槽罐车运输将会取代包装桶成为不饱和树脂生产企业的主要运输手段。时至今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树脂工厂开始用槽罐车运输树脂,包装桶也已经越来越成为树脂工厂和下游用户企业的巨大麻烦。
然而,在槽罐车取代包装桶这个问题上,绝不是简单的一种包装物的更换,在我们现有法律法规的体制下,还充满着很多的不确定性和更多的“麻烦”。这些麻烦的核心,不在树脂厂,而在下游用户。
关键的因素,是下游用户工厂如何按照安全法规和环保法规建立自己的树脂储罐。
树脂厂用槽罐车送树脂,用户用储罐存树脂,看起来就是这么简单。但是,不饱和树脂是3.3级危险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储存不饱和树脂的储罐应当按照危险品来建设。先,需要报当地安监和环保部门立项;其次,要有具备资质的部门编写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报告书;第三,要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按照规范进行设计;第四,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第五,向安监和环保部门申报验收,并投入使用。看起来这套程序井井有条,只要照章办事即可,但是这背后的条条框框可多着呢。建树脂储罐,绝不是简单的一个罐子那么容易,罐子以外,要建围堰防止万一储罐泄露造成外溢,污染环境;其次,要有完善的消防设施,所谓完善,不仅仅是指要有喷淋水要有泡沫发生器,而且要有双路供电系统预防发生火灾之时电力供应出现故障;第三,要建事故应急池,用来收集发生事故救灾之时所消耗带有污染物的水和泡沫,防止这些污水流到厂外污染公共环境;第四,也就是为关键的一条,储罐与生产车间及其他建筑物要具备足够的安全间距。这个安全间距的说道可就大了去了,有的地方要求按照建规标准,而有的地方要求按照石化规标准,也就是说,储罐区的东南西北每一边都要留出至少15-25米的安全间距才能符合要求,换句话说,要有一个50米X50米的空地用来建设储罐。请问,当今树脂下游工厂,无论是玻璃钢厂还是人造石厂,有几个工厂预留了这么大一块空地可以用来建树脂储罐呢?第五,就是要有地磅用于称重,槽罐车在运输过程中要有油耗,毛重会随着路程的远近而发生变化,因此,用户工厂必须同时具备称重能力。
如果按照这样的要求进行建设,恐怕现在90%以上的树脂下游用户都要关门停业了。然而,问题在于,这是危言耸听吗?其实,即便是不建树脂储罐,现在各地安监部门,也开始要求树脂下游用户工厂建设危险品仓库用来存放桶装树脂了。只要是危险品仓库,上面的那些要求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
现在只要一扯上安评和环评,就是困难重重。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安评和环评审查主要由企业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审查,专家签字,政府认账。以往这种评审会都是走过场,一个信封搞定一屋子的专家,基本上每个项目的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都能顺利过关。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政府给这些专家增加了一个“终身问责”制度,也就是说,签字的专家要对项目的安全性和环境条件承担终身责任,任何时候,只要这个项目出现安全或者环保问题,都要追究签字专家的相关责任。这样一来,所有专家都会按照严格标准来要求项目达标,以便免除自己有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就高不就低,已经成为目前化工类项目安全评审和环境评审的公共“潜规则”。
按照政府的部署,2017年上半年之前是环保督察季,2017年下半年开始,在环保督查的基础上,安全督察也即将拉开大幕。随着各项督察工作的逐步深入,对化工危险品的监管一定会从其生产和运输单位逐步深入到使用单位。因此,树脂工厂的下游企业建立危险品仓库这件事在不久的将来也就成为每个企业绕不过去的坎。
写到这里,也许您已经看明白了,那就是针对树脂下游用户工厂开展的安全和环保督察将会真正引发一场产业结构调整的革命,其结局必然是淘汰一大批包括玻璃钢厂在内的中小规模下游企业,相当一部分下游企业将会面临搬迁重建。
一只桶,引发了一场产业链的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