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农村沼气国债项目4500农户受益

   继2005年9月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次被农业部列入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县以来,依托“一池三改”,即户用沼气池与改厨、改厕、改圈同步设计、同步施工,配套建设暖圈,成为鞍山市发展庭院经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的惠民工程,得到了农户的广泛赞誉,提高了鞍山市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为了大力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升鞍山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发展规模,2006年末,经农业部批复,鞍山市海城、台安、岫岩三县(市)同时被列入农业部2006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县。项目计划总投资1384.9 万元,其中投资536.04 万元,地方配套180.92万元,农村自筹667.94万元。涉及全市23个乡镇36个村4467 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