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石: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拟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002,165.33万元币,负债总额1,335,530.50万元币,净资产666,634.83万元币,2015年净利润99,799.64万元币,资产负债率66.7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快实现产业集群化,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使主业玻璃纤维产品对不同的客户更有针对性,提高玻纤与树脂的匹配度,扩大公司玻纤产品的销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
2、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8,641.75万元,将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解决。项目选址位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集团年产10万吨树脂项目计划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巨石集团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92,820.51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702.9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更多信息请关注复合材料信息网www.cnfrp.com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拟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525,531.30万元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002,165.33万元币,负债总额1,335,530.50万元币,净资产666,634.83万元币,2015年净利润99,799.64万元币,资产负债率66.7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为加快实现产业集群化,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使主业玻璃纤维产品对不同的客户更有针对性,提高玻纤与树脂的匹配度,扩大公司玻纤产品的销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建设一条年产10万吨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
2、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8,641.75万元,将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解决。项目选址位于桐乡市经济开发区。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集团年产10万吨树脂项目计划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建设期一年。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巨石集团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92,820.51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702.9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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