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零部件案看到“后WTO时代”
加入WTO的五年保护期还剩下后几个月,西方已经迫不及待地亮出“WTO牌”。
几个月来纷纷扰扰的“汽车零部件进口案”,有可能成为在世贸组织中遭到的次诉讼。近6个月调解磋商未果,美国、欧盟和加拿大日前决定,就该案要求WTO成立争端调解小组,即通常所说的向WTO提出诉讼。10天之后,世贸组织将讨论欧、美、加提出的这项要求。
一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不得不引起国人关切。显然,“进口汽车零部件案”只是一个序曲,经过连续的舆论攻势进行预热后,美欧在WTO问题上对“动手”了!此轮攻防的焦点是,美欧要在丧失保护期的诸多行业和领域,力压进一步开放市场。
去年4月1日,推出汽车零部件进口新规定:如果进口零部件价格总和达到整辆汽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将按照整车进口征税(当时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为10%左右,而整车则为28%左右)。美欧加以此为把柄,批评的新规定鼓励使用国产件,刺激零部件生产基地迁至,歧视外国汽车零部件。
值得关注的,美、欧、加此番诉诸WTO争端机制,并未顾及表示的善意:海关总署此前公告称,原定于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对三方提出的诉讼,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新规定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整车和零部件的税差偷逃关税,打击非法拼装,保护消费者利益。不过,看起来,美、欧、加对表示的诚意并不在乎。
此案再次惊醒国人:入世5年,“保护期”已成历史,“后WTO”时代提前登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