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傲伦达“年产5000吨双酚S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2008年3月24日,受江苏省环保厅委托,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在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持召开“年产5000吨双酚S(4,4-二羟基二苯砜)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宜兴市环境监察局周铁分局、周铁镇政府环保办、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该公司关于项目建设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的报告以及宜兴市环境监察局关于项目建设期和试生产期间的环境监察报告,现场核查了项目生产情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以及企业环保管理情况。验收组依照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规定和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双酚S(4,4-二羟基二苯砜)项目
建设规模:年产5000吨双酚S
主要生产设备:5000L缩合釜16台,5000L蒸馏釜4台,12000L精制釜16台,25000L贮槽8台,20000L滤槽4台,真空泵5台,水冲泵4台,过滤器4台,气流干燥3套,精密过滤管4只等;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导热油炉等。
建设单位: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宜兴市菲达化工厂)
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万元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7.5%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8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苏环管[2002]89号文),2007年1月竣工投产,2008年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中石化南化设计院、宜兴市天立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2、2台4吨/时锅炉已淘汰,保留的1台6吨/时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碱水喷淋脱硫后经42米高烟囱排放。
1台120万大卡导热油炉已淘汰,新建2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其中1台为宜兴市环保局批准),烟气采用水膜除尘、碱水喷淋脱硫后经42米高烟囱排放(与锅炉共用1根烟囱)。
3、双酚S干燥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双酚S蒸馏尾气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废水:
双酚S生产无工艺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水,与水膜除尘器排水、生活污水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横塘河。循环冷却系统、真空泵系统的强排水,锅炉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等“清下水”也已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铁床微电解、中和、沉淀、PSB曝气、水解、SBR曝气,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目前实际废水量为160吨/日。
公司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架空敷设,雨水排放口设置了切换阀,确保初期雨水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而不是通过雨水口排放。
为完成新地方标准的提标任务,公司已与周铁镇污水处理厂签定了接管协议,厂区内废水接管工作已完成。
5、固体废物、副产品:
副产品2,4-二羟基二苯砜外售综合利用;
有机废渣等危险废物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公司焚烧处置;
废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等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置;
煤渣、煤灰等建材综合利用。
6、已制定完善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2000立方米调节池兼作事故应急池,设置了雨水井切换阀,制定了应急预案。
7、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网络和环境管理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台帐制度。
8、废水排放口已设置标志牌,安装废水流量计、COD在线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9、1-氨基蒽醌生产线已于2005年4月淘汰搬迁。分散红60、分散蓝60二产品已淘汰拆除前道工序生产线,仅保留后处理装置(研磨、均质、混拼、过滤、干燥等)。
10、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该项目环保措施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1、废气:
6吨/时锅炉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Ⅰ时段标准要求,除尘效率83.8%(未达到95%的要求),脱硫效率63.8%(达到了60%的要求)。
2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除尘效率分别为83.4%、77.8%(未达到95%的要求),脱硫效率分别为64.7%、66.5%(达到了60%的要求)。
双酚S干燥尾气中的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双酚S蒸馏尾气中的氯苯和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大监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酚类、氯苯类无组织排放浓度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废水总排放口的PH、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挥发酚、色度、硫化物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清下水口无水。
3、因厂界周围是道路和河流,无敏感目标,噪声未监测。
4、各类废弃物已妥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5、全厂废水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挥发酚的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批复要求。总磷排放浓度低于附近河水中的浓度。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的排放总量满足批复要求。
四、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同意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双酚S(4,4-二羟基二苯砜)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准予正式生产。
五、要求和建议
1、2008年4月完成废水接管工作,原废水排放口完成封堵。同时继续加强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加强与污水处理厂的协调配合,建立事故应急制度,确保废水经预处理后稳定达到接管标准再排入污水厂,不造成冲击负荷。
改进除尘设施,提高除尘效率。加强厂区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办理好交换转移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继续完善环境污染应急机制和硬件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2、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水耗、物耗,从源头上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鉴于公司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应根据宜兴市对化工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逐步进行产业转型及改造搬迁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双酚S(4,4-二羟基二苯砜)项目
建设规模:年产5000吨双酚S
主要生产设备:5000L缩合釜16台,5000L蒸馏釜4台,12000L精制釜16台,25000L贮槽8台,20000L滤槽4台,真空泵5台,水冲泵4台,过滤器4台,气流干燥3套,精密过滤管4只等;配套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导热油炉等。
建设单位: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宜兴市菲达化工厂)
建设地点:宜兴市周铁镇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16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0万元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7.5%
工程建设情况:2002年8月江苏省环保厅批复同意(苏环管[2002]89号文),2007年1月竣工投产,2008年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环评编制单位: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中石化南化设计院、宜兴市天立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1、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2、2台4吨/时锅炉已淘汰,保留的1台6吨/时锅炉,烟气采用水膜除尘、碱水喷淋脱硫后经42米高烟囱排放。
1台120万大卡导热油炉已淘汰,新建2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其中1台为宜兴市环保局批准),烟气采用水膜除尘、碱水喷淋脱硫后经42米高烟囱排放(与锅炉共用1根烟囱)。
3、双酚S干燥尾气采用布袋除尘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双酚S蒸馏尾气15米高排气筒排放。
4、废水:
双酚S生产无工艺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地面冲洗水,与水膜除尘器排水、生活污水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横塘河。循环冷却系统、真空泵系统的强排水,锅炉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污水、蒸汽冷凝水等“清下水”也已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的处理工艺为:铁床微电解、中和、沉淀、PSB曝气、水解、SBR曝气,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目前实际废水量为160吨/日。
公司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架空敷设,雨水排放口设置了切换阀,确保初期雨水和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而不是通过雨水口排放。
为完成新地方标准的提标任务,公司已与周铁镇污水处理厂签定了接管协议,厂区内废水接管工作已完成。
5、固体废物、副产品:
副产品2,4-二羟基二苯砜外售综合利用;
有机废渣等危险废物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公司焚烧处置;
废活性炭生产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水处理污泥等由环卫部门填埋处置;
煤渣、煤灰等建材综合利用。
6、已制定完善了各项风险防范措施,2000立方米调节池兼作事故应急池,设置了雨水井切换阀,制定了应急预案。
7、企业建立了环保管理网络和环境管理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台帐制度。
8、废水排放口已设置标志牌,安装废水流量计、COD在线仪,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9、1-氨基蒽醌生产线已于2005年4月淘汰搬迁。分散红60、分散蓝60二产品已淘汰拆除前道工序生产线,仅保留后处理装置(研磨、均质、混拼、过滤、干燥等)。
10、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该项目环保措施基本达到环评批复要求:
1、废气:
6吨/时锅炉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Ⅰ时段标准要求,除尘效率83.8%(未达到95%的要求),脱硫效率63.8%(达到了60%的要求)。
2台240万大卡导热油炉排放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除尘效率分别为83.4%、77.8%(未达到95%的要求),脱硫效率分别为64.7%、66.5%(达到了60%的要求)。
双酚S干燥尾气中的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双酚S蒸馏尾气中的氯苯和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大监测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酚类、氯苯类无组织排放浓度大监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废水总排放口的PH、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挥发酚、色度、硫化物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清下水口无水。
3、因厂界周围是道路和河流,无敏感目标,噪声未监测。
4、各类废弃物已妥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5、全厂废水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挥发酚的年排放总量均符合批复要求。总磷排放浓度低于附近河水中的浓度。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的排放总量满足批复要求。
四、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同意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双酚S(4,4-二羟基二苯砜)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准予正式生产。
五、要求和建议
1、2008年4月完成废水接管工作,原废水排放口完成封堵。同时继续加强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加强与污水处理厂的协调配合,建立事故应急制度,确保废水经预处理后稳定达到接管标准再排入污水厂,不造成冲击负荷。
改进除尘设施,提高除尘效率。加强厂区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各类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办理好交换转移审批手续,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继续完善环境污染应急机制和硬件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
2、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降低水耗、物耗,从源头上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鉴于公司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应根据宜兴市对化工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逐步进行产业转型及改造搬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