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力争建设8万户户用沼气池

    记者2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了解到:新疆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普及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今年力争完成8万户户用沼气池建设,2008年至2010年,每年力争安排新疆农村沼气国债项目11万户,沼气工程16处。
  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建新在会上作《关于自治区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2007年天山环保世纪行活动情况的报告〉所提意见和建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李建新说,发展农村沼气,可以实现农村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向肥料、燃料、饲料的资源转化,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和生态良好的目标。自治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农村沼气建设的良好氛围。结合户用沼气池施工特点,积极推行农民沼气生产工作为主体的建池管池方式,具备条件的县(市)自2008年起全面推行,条件尚不成熟的扩大试点示范规模,力争2年内所有县市沼气建设项目全部推行。
  李建新说,鉴于南疆三地州财政收入十分有限、无力解决沼气项目自筹资金的问题,新疆将向争取提高项目补助标准。
  李建新介绍说,新疆农村能源管理和技术推广人员不足,相应的管理机构尚不健全,难以适应农村沼气建设需要,工程建设质量和项目管理受到一定影响,对此,我们将结合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健全各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充实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落实农村沼气工作经费和技术培训经费,加强对农村沼气项目的组织领导,为全面普及和规模化发展农村沼气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