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程序(一)
本章主要讲述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书与标志管理等,系统地阐述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程序及相关规定。
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程序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程序,主要包括:
(1)企业申请;
(2)受理企业申请;
(3)企业实地核查;
(4)产品抽样与检验;
(5)申证材料汇总;
(6)审批与公布;
(7)发放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环节。
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换证申请,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复查换证。复查换证程序与上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程序相同。
企业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流程图如下:

第二节、企业申请
一、企业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一)根据《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二)针对不同的发证产品,上述要求的具体内容会有所不同,并体现在具体产品的实施细则中。一般要求如下:
1.对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的要求
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应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其申请取证的产品,并且在有效期内。
对持有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应由其上级法人单位与其一起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申请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
申请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的人员素质是决定企业能否生产合格产品的重要因素之一。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应掌握申证产品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生产产品的质量特性和生产加工工艺技术要求,掌握该产品的检验检疫方法,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满足相关岗位的专业能力要求等。对从业人员或岗位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或其他方面规定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对申请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3. 对申请企业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的要求
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保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具有持续稳定生产质量合格产品的能力,能够通过相应的检验检疫手段识别出其生产产品的质量状况。生产加工和检验检疫的能力包括生产所需的环境、场所、设施、设备和工艺装备等企业要根据申证产品的具体要求,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以及检验检疫仪器,并且其数量、规格、能力范围及精度等能够符合生产工艺及检验检疫的要求。对企业必备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4.对申请企业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的要求
申请企业应当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技术文件是为了有效地组织生产、指导生产,保证生产产品的质量,是企业开展正常生产活动的依据。具体有标准、设计文件、产品图样、检验文件等。工艺文件主要是企业为达到产品技术要求而对生产加工方法、参数作出的规定,具体文件如工艺过程卡、作业指导书等。申请企业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要根据生产加工产品的难易程度以及人员的素质等因素来制定,要与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齐全、统一及正确性,使其能够有效地起到组织指导生产、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对申请企业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5.对申请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要求
申请企业应当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企业长期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基础。作为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用制度来指导、规范各个方面的管理行为,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申请企业为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应结合本单位情况和申证产品的生产技术管理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在这些管理制度和文件中应该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和活动程序,以此作为岗位考核的依据,同时必须在企业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并能在相应的活动记录中得到体现。对申请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具体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6.对申请企业产品的要求
申请企业的产品应符合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产品标准是对产品的结构、规格、质量、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产品标准是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主要的依据之一。
根据《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的类型可分为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类。对于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化法要求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实行生产许可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其产品应符合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没有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其产品质量水平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通用标准和基础标准的规定,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企业应根据以上几个方面的规定制定企业标准,经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对申请企业的产品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7.对涉及产业政策的申请企业的要求
申请企业必须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宗旨之一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所涉及的主要有限制类新建项目和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项目,以及淘汰类项目等。申请企业应符合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在生产中不得使用已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得投资建设禁止新上的产品生产线。企业申请取证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要求:一是不存在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情况。如生产水泥的窑径小于2.2m的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生产带肋钢筋的横列式小型轧机。二是不存在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如生产水泥的新建水泥机立窑、湿法窑生产线,生产燃气热水器的新建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生产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不再批准该类型生产企业的取证申请,企业不得再从事此类产品的生产或者利用此工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企业涉及产业政策的,对企业的相关要求在产品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
8.法律、法规对发证产品及企业的其他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由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有些产品的生产除了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还有其他规定,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批准书。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受理企业申请时要查验批准书。法律、法规对相关产品有其他规定的,将在产品实施细则中规定具体衔接措施,保证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
二、企业申请
生产列人目录产品的企业,在实施细则发布后,应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准备申请。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或直接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索取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备齐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为避免盲目性,企业应认真学习实施细则,并进行认真的自我检查,在具备细则规定的条件时再提出申请。
(一)领取申请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是指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格式文本,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规格型号、产品升级以及集团公司企业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获证后增加所属单位。
许可证办公室从2005年11月1日起,启用统一的新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见附录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包括:封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基本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情况,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明细,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明细等内容。
企业可以从当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领取申请书的格式文本,也可以从相应的网站上下载格式文本。
(二)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整齐。内容应正确、真实,每个栏目均应填写,不得涂改。
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准确无误,涂改无效,对已填报项目确有需要更改时,要重新填报。
凡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各主管机关在审查申请书时,应要求企业补正,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理。
1.填写封面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封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类别:填写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产品名称:填写产品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或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4)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5)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6)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后的“□”中打“√”;
(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五日”。
2.填写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企业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公章及封面的填写一致;
(2)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应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组织机构代码:按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5)营业执照注册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注册的编号;
(6)成立日期:与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相同;
(7)经营期限:与营业执照的规定相同;
(8)固定资产: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9)注册资金:同营业执照;
(10)法定代表人: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一致;
(11)企业负责人: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中的企业负责人一致;
(12)质量保证负责人:企业质量主管;
(13)联系人:同封面;
(14)从业人员总数、专业技术人员数:按企业实际填写;
(15)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总额、年利润等项经济指标,均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1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对照产品实施细则,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
3.填写申报产品基本情况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申报产品基本情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
(2)年设计生产能力:年设计生产数量;
(3)涉及产业政策情况:对照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产品标准:按照产品实施细则规定填写;
(6)申请类别:同封面。
4.填写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情况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情况,应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指与生产该产品有直接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负责人)、负责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采购、设备管理、检验等的主管人员;
(2)职务栏:一般应填写担任的行政职务,如总经理、总工程师、车间主任等;
(3)职称栏:一般按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填写;
(4)工作年限:从事本岗位工作的年限,不是工龄;
(5)工作岗位:一般按其所在的部门或者岗位填写。
5.填写主要生产设备、工装明细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主要生产设备、工装明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名称:对照该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填写企业实际具备的生产设备、工装,一般按生产工艺流程填写,填写设备名称时不得填写俗名和别名,设备、工装按该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写;
(2)规格型号:指设备铭牌、说明书中标明的尺寸、规格、等级等;
(3)数量:按企业实际所配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的数量填写;
(4)完好状态:指设备的完好程度,一般分为完好、待修和报废三种,按照设备、工装的实际状态填写;
(5)使用场所:指设备、工装实际使用的场所或工序,如某车间、某工序等;
(6)生产厂及国别:对国产设备,填写生产企业的全称;对进口设备,填写及公司名称;对自行制造的设备、工装填写“自制”
(7)生产日期:按设备铭牌、合格证、或说明书中表明的生产日期填写;
(8)购置日期:按设备台账中设备购进日期填写;自制设备按设备档案中竣工日期填写。
6.填写企业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表的要求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企业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指申请取证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
(2)名称、规格型号:按所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对应的产品标准规定的名称、规格型号填写;
(3)年需要量:每年需要使用的数量;
(4)标准名称和代号:指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产品名称和标准代号。所采用的标准可以是标准、行业标准,标准版本应现行有效;对于外协件,也可填写按图外协或外协;
(5)生产单位:填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生产厂家全称。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若是列人目录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如作为原材料的水泥熟料、铝合金型材产品;作为外购件的铅酸蓄电池产品;作为外协件的空气压缩机储气罐产品等。
7.填写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_
企业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检测仪器、设备名称:按与申报产品单元相关的采购、过程和出厂检验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名称填写;
(2)规格型号:按检测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填写;
(3)精度等级:按检测仪器、设备所具备的精度等级填写;
(4)数量:按企业实际所配备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数量填写;
(5)完好状态:按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状态填写;
(6)使用场所:按检测仪器、设备的实际使用场所填写,如在生产线或实验室使用;
(7)生产厂国别、生产日期、购置日期填写同生产设备、工装。
8.填写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应注意:
(1)所属单位名称:填写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所属单位名称;
(2)与集团公司的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
三、其他申请材料
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时除提供申请书外还须提供其他若干材料,如: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换证企业的原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实施细则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产业政策、环保、卫生证明等。
四、提交申请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企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申请可以采用送达方式提交,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