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部署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和环保三同时专项检查工作

    7月13日上午,集团公司燃煤发电企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启动会议在集团总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本次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邓建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建玲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脱硫工作取得的成绩。至2007年7月集团公司已累计投运脱硫机组2951.5万千瓦,约占投运脱硫装机的16%,是集团装机容量占装机比例的两倍,为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邓建玲结合颁布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和即将出台的新的排污费征收办法,分析了的环保政策趋向和集团公司脱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集团公司脱硫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应依法运营、依规管理,认真落实节能减排具体要求;二是各单位应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曹培玺总经理提出了“提升三大业绩、增强三大能力,确保四大安全”的要求;三是增强对环保工作的敏锐性,认真执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四是各单位应主动排查,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脱硫设施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五是脱硫设施投运后应尽快做好性能验收和后评估工作。
    科技环保部主任张东晓对本次环保专项检查作了具体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决定于7月18日至8月10日在公司系统内开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完成集团公司“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环保水平。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部分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