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林、林业)厅(委、局、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今年继续安排投资支持农村沼气建设。现将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详情请点击进入:关于申报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今年继续安排投资支持农村沼气建设。现将2007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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