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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到2025年达28GW,海上风电开工12GW,建成8GW!山东发布《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分别有《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行动计划》《现代物流网建设行动计划》《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

 

在《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指出,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6500万千瓦、2800万千瓦;到2030年,分别达到1.25亿千瓦、5500万千瓦

 

2022年,海上风电开工5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开工1200万千瓦,建成80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3500万千瓦。

 

到2025年,能源综合保供能力不低于4.54亿吨标准煤。煤炭供应能力不低于3.5亿吨,原油供应能力达到1.5亿吨左右,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450亿立方米以上;电力总装机达到2.1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

 

到2030年,能源综合保供能力不低于5亿吨标准煤左右。巩固煤炭、原油供应能力,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600亿立方米以上;电力总装机达到3.2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以上。

 

加快风光“四基地、两示范”建设。坚持海陆并进、集散并举,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到2025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分别达到6500万千瓦、2800万千瓦;到2030年,分别达到1.25亿千瓦、5500万千瓦。

 

海上风电基地。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 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以省管海域为重点,加快启动批千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逐步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探索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新模式。2022年,海上风电开工50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左右。到2025年,开工1200万千瓦,建成800万千瓦;到 2030年,建成3500万千瓦。

 

海上光伏基地。按照“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思路,以滨州、东营、潍坊、烟台等市近海海域为重点,采用渔光互补、多能互补等模式,推动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结合海上风电开发布局,在具备条件的海 域开展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打造“风光同场”海上清洁能源基地。2022年,海上光伏开工300万千瓦,建成150万千瓦左右,启动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工作。到2025年,开工1500万千瓦,建成120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建成4000万千瓦左右。

 

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的盐碱滩涂地和菏泽等市的黄河滩涂地,推进风电、光伏、储能等一体化设计、建设和运营。到2025年,建成1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总开发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

 

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济宁、泰安、枣庄 、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为重点,采用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生态治理等融合发展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到2025年,基地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到2030年,达到500万千瓦。

 

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全面启动沂水、诸城、嘉祥等70个试点县建设 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到2025年,50%以上试点县达到标准,开发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试点县全部达到标准,总开发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统筹推进乡村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取暖、炊事等一体化清洁用能新模式。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标杆乡镇”和1000个左右“标杆村”;“十五五”期间,乡村绿色能源发展模式得到全面推广。

 

政策原文如下:

 

山东省政府关于印发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鲁政字〔2022〕83号

 

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行动计划》《现代物流网建设行动计划》《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要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环评能评等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大程度争取部委支持,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相关规划。

 

二、强化要素支撑保障

 

优化完善要素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资金、用地、水耗能耗、审批服务等保障力度,着力破解瓶颈制约。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扩大融资渠道,吸引央企国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七网”建设。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要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结合政策要求和我省发展实际,对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进行及时调整优化,把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纳入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清单,推动尽快开工建设。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要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和安全性,不断提升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市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及时开展全面评估和专项评估,采取有效 措施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化解风险。

 

五、持续加强廉政建设

 

推进工程廉政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从谋划、审批、施工、验收、运营全过程廉政监督,打造基础设施廉洁工程。

 

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总牵头,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推进实施。其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现代物流网建设行动计划、新型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推进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行动计划,省水利厅牵头推进现代水网建设行动计划,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省能源局牵头推进能源保障网建设行动计划。各牵头部门要对照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创新思路举 措,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山东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