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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其中包含《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转载如下: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27

关于征求《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我部组织起草了环境保护标准《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82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征集意见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 赵蓓蓓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83

传真:(01066556282

联系人: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 江梅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13998

电子邮箱:jiangmei@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日用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5.《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7.《矿物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712

附件4.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