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组织和规范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已陆续开始2016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征集工作,我厅也将有计划地组织各类项目的申报。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明确项目申报程序,自2016年起对项目实行归口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部门
  项目实行属地或归口推荐申报,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技局,部分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可作为项目的推荐部门。省属高校项目申报由省教育厅推荐;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省科学院、省农科院可作为其直属单位项目的推荐部门;中直高校院所项目由本单位直接推荐;其他科研院所和企业实行属地化管 理。
  二、相关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科技部发布项目征集通知后,申报单位请及时与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沟通交流,以便能够将项目申报需求与我省战略重点相结合,充分发挥我省优势,挖掘我省潜力与特色,有效整合我省科技资源,做好顶层设计,组织设计出具有竞争实力的大项目、好项目。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征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网上申报。为避免临近截止日期申报,发生拥堵,请尽早完成网上提交。
  3.推荐部门材料审核。申报单位需将科技部项目征集通知要求的各项材料(签章齐全)送推荐部门进行审核。推荐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科研实力、 承担项目能力、合作真实性、申报材料内容等严格审核把关,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向我厅正式行文(推荐函样式请见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我厅不受理未经推荐部门同意,直接由项目单位自行报送的材料。
  4.纸质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纸件、推荐项目汇总表、推荐函由推荐部门在项目征集截止至少三个工作日前报送我厅,我厅依据上述材料进行网上推荐,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处室及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0451-82628379
  2.农村科技处 0451-82625077
  3.社会发展科技处 0451-82628292
  4.对外合作处 0451-82801944
  5.基础研究处 0451-82632603
  6.政策法规处 0451-82634915
  7.科技园区管理处 0451-82628432
  8.发展计划处 0451-8263330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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