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通过中心“三合一”复评审
2014年8月22-24日,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评审组对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中心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复评审的现场评审。
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通过查阅记录资料、提问、盲样测试、现场试验、人员比对等多种形式,对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及标准物理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评审组一致认为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体系文件符合规定, 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满足所申请的能力范围要求。
通过评审,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得了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绝热保温材料,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矿石及工业原料等四个领域共计151项产品及参数的能力认可。
评审组依据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1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通过查阅记录资料、提问、盲样测试、现场试验、人员比对等多种形式,对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及标准物理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评审组一致认为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体系文件符合规定, 质量体系运行有效,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满足所申请的能力范围要求。
通过评审,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得了玻璃纤维、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绝热保温材料,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矿石及工业原料等四个领域共计151项产品及参数的能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