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价格形成机制需完善

      10月23日,从在京举行的风能资源测量与评估/风况特征研讨会上获悉,发改委组织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编制的风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近海风电规划、预可研报告编制办法以及风电基础设计规范、等级规范和风电建设定额等六部办法将于今年年底发布。届时,我国将形成一套完整的风电管理标准体系。 
      此次研讨会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基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中心、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的,是2006长城可再生能源论坛边会之一。 
      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民浩在研讨会上表示,即将发布的六部新办法,加上发改委此前组织编制的《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风电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风电场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12部工作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定,“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风电管理标准体系”。 
      王民浩透露,发改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测风评估项目已到了后的数据处理阶段,这一项目为建立了10个项目储备,并已纳入风电场开发规划。他还透露,已有部分风电场通过特许权或其他方式进行了开发,我国下一步还将开发3000万千瓦风电机组。 
      气象局预测减灾司邢如均表示,目前,初步探明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2.98亿千瓦,面积约20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北部和沿海陆上地区,潜在技术可开发量为0.78亿千瓦。
      借此次研讨会召开之机,10月26日,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绿色和平和风能理事会共同发布《风力发电价格政策分析研究报告》,指出风电价格形成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风电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至2005年底,已建成风电场61个,安装风电机组1864台,装机容量达到126.5万千瓦,居第7位。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包括建立一套风电价格机制以促进风电发展,提供了法律框架。 
     《风力发电价格政策分析研究报告》回顾了风电发展及其电价形成机制,特别对风电特许权项目进行了调研,并总结了这一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报告认为,目前使用的投标电价机制需要完善和规范,特别要限制不利于风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风电电价畸低和畸高现象的出现,为风电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造公平、合理的竞争氛围,特别是为风电装机设备制造业的成长提供一个安全的利润空间。 
      2006年1月,发改委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要求风电上网电价按照招标方式形成,出现了同一地区风资源相近的不同项目,上网电价存在较大的差异,没有给风电开发商带来明确的投资信号,对外资和民营企业投资风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上述办法试行以来,尚无一家外资和民营企业赢得组织的特许招标项目,使得部分外资和民营企业对的风电价格政策产生了疑虑。 
      报告主要作者,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李俊峰指出:“风电是一个成长中的新兴行业,需要培育,需要支持。目前风电价格形成机制与实现这一目标有相当的距离,需要进一步完善。”风能理事会主席阿瑟劳斯?泽尔沃斯也指出,“当前政策导致的风电价格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对国内外的制造商非常不利,他们会因无法承受的价格压力对风电望而却步。” 
      报告借鉴了各国的风电定价机制,建议将电价政策由招标定价机制改为固定定价机制,使风电价格水平保持一定的吸引力。同时要适时调整其电价水平,但始终要高于燃煤发电的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