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复审裁定

    1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的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裁定,裁定涉案企业肇庆天富新合纤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9.98%,远纺工业(上海)有限公司、远东化聚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4.3%。2006年7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自进口的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2007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1年7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4次行政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