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进口办法延缓执行

  海关总署发布消息,延缓执行整车特征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及构成汽车总成(系统)特征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将其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据悉,海关总署、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决定延缓执行办法部分条款,仅是根据国内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做出“微调”。实施办法的实质内容―打击利用进口汽车零部件关税政策“逃漏税”,没有丝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