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征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政策推迟实施

  日前,海关部署发布公告称,有关提高部分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决定将推迟至2008年7月1日实施,该规定原定计划于206年7月1日日实施。
  此前欧盟和美国向贸易组织提交申诉,指责违反承诺,对进口外国汽车零部件征收歧视性关税。
  政府原计划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对具有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这一措施旨在打击逃税行为。
  欧盟和美国表示,这一具有歧视性的规定违反了WTO贸易原则,损害了欧美汽车生产商在市场的竞争力。
  从2005年4月开始,政府对达到某些标准的整车和汽车零部件征收不超过30%的关税。而其他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为13%左右。
  政府原计划从2006年7月1日起将高关税征收范围扩大到价值占整车价格60%以上的进口汽车零部件。
  公告称,这一规定的实施推迟至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