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监“1025”玻璃钢船次执行维权巡航执法任务

    近日,海监东港市大队“1025”号维权执法船经维修改造后正式下水启航,次执行鸭绿江口及黄海北部海域维权巡航执法任务。 
    基于东港市所处特殊地理位置,海监东港市大队自2006年开始,主动担负起维护海洋权益的职责。大队在上级海监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坚持“显示存在,体现管辖,确保安全”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建立了海域侵权事件预警、防范工作机制,定期实施维权巡航,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受资金短缺的影响,大队自开展维权工作以来,一直与丹东海监支队共用一艘玻璃钢执法艇,该艇抗风浪能力差,不具备海上泊锚和长时间驻留及巡航能力,不能在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制约了维权工作开展。
    为此,大队于年初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新租用了一艘钢制船舶,并按照海监维权执法公务船舶相关标准,对该船进行了维修改造,涂制了海监船舷号,使其以全新姿态和良好性能投入维权巡航执法工作中。
    该执法船的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食宿及海上驻航等问题,实现了对辖区海域的全方位监管,震慑了违法行为,缓解了边境海域的紧张形势,为本地区海洋维权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