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国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

     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主要涉及惠国税率、年度暂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及税则税目等方面,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据财政部介绍,在符合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列目原则的前提下,已对2009年进出口税则中的税目进行了适当增减,其中增列的税目包括木糖醇、起酥油和鞋类等出口量逐年增大、需加强进出口管理的产品,竹制品等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产品,胞嘧啶等有利于发展公共卫生事业,保护人类健康的抗艾滋病病毒药品以及焊锡、单晶硅棒等高新技术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税目。另外,也删除了个别产品的税目。经过调整,我国2009年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8年的7758个增至7868个。
     2009年进出口税则已于元旦开始实施,海关提醒,新税则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国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为7868个,相关企业需引起关注。温州海关人士举例说,如编码为“64029900”的“橡胶或塑料外底及鞋面的其他鞋靴”去年前11个月的加工贸易出口总额就达到3000多万美元,在此次调整中就以橡胶和塑料为标准划分为64029910和64029920两个海关编码,部分加贸企业已因上述编码调整问题而无法正常报关。加工贸易企业除需按调整后的商品编码正确归类并申请备案,还需检查税则调整前备案但未实际进出口完毕的手册,核对该手册中进出口商品的编码是否在此次调整中被取消或变化,如有被调整情况,需及时到主管加贸部门申请编码变更,否则在申报进出口时将因无法报关而延误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