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玻纤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09年1月,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山玻纤邹城有限公司双双被山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认定为2008年山东省批高新技术企业。
    此次认定是根据《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委托各省相关组织机构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的重新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同时,还将进一步提升泰山玻纤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