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建材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批准我会为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经我会四届四次常务理事(通讯)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建材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营造互信互利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建材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是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材行业企业中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于提高全行业的道德水准和信用水平,推动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十分复杂,我会已组建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委员会(简称评价委),下设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办公室(简称评价办,挂靠在建筑材料联合会行业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建材行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并制定了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和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单位,可直接进入我会网站www.cbminfo.com 页“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简称建材信用)专栏,点击“正在报名中”,即可进入建材信用页面,参照“申请参加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企业的基本条件”,符合此条件的企业下载并填写《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评价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 E-mail:clx@cbminfo.com。企业还需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见建材信用页面上“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寄给评价办。
经评价办对企业的《建材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企业按评价办发给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建材信用页面进行在线数据填报,网上申报书提交后,企业打印申报书,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寄给评价办。
二、评价程序
我会委托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为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评价办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评价委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经评价委批准后,评价办将评价结果在建材信息总网、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评价结果及推广应用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结束后,评价办将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以建筑材料联合会的名义向参评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的“企业信用评价***级信用企业”的标牌和证书。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授信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失信行为时,评价委将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信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做出降级、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等失信处罚决定。
评价办将颁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名单推荐给政府主管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企业产品,争取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四、评价费用
我会严格按照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为企业服务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对每家参评企业收取5000元评价成本费用,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初审合格企业在线填报数据的同时,将评价费用汇至建筑材料联合会,并在汇款单附言处注明“信用评价”字样。
开户名称:建筑材料联合会
开户银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14412423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建筑材料联合会行业工作部
联系人:陈立新
电 话:010-68312729
传 真 010-68313024
E-mail: clx@cbminfo.com
邮 编:10083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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