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下文:各地不得擅签风电开发协议

    近年来,甘肃省风电开发前期工作及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目前有关市州和县市区政府纷纷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与各类投资主体签订相关开发协议,此类行为不符合风电开发有关政策。为此,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对全省风电开发建设秩序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指出,全省风电开发由省发改委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组织实施;风电场建设项目开发须通过招标或参照特许权招标的方式确定,前期工作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开展。项目所在市州及县市区政府不得擅自与企业和个人签订各类风电开发协议;风电场建设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风电项目报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余项目由省发改委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