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领域遇WTO不利初裁

    日前,由3名成员组成的WTO争端解决小组,对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对的汽车零部件投诉案作出了初审裁定,认为中方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高关税的政策,违背入世承诺,判决中方败诉,要求必须依照WTO原则立即终止这项政策。
  这是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次败诉。根据WTO规则,在正式裁决公布前后,还有上诉机会,但判决一旦下达,如拒绝改变相关政策,上述和地区将有权对实施制裁。
  厂商:
  仍继续提高国产化率
  欧盟、美国和加拿大则认为,对等于或超过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是变相逼迫汽车企业使用国产的零部件,导致外国零部件生产厂商转移到生产,从而导致欧美汽车零部件工人失业。为此,2006年9月,欧盟与美国联合对此向WTO提出诉讼,随后,加拿大也加入进来。
  2月14日,由3名成员组成的WTO争端解决小组支持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的观点,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并作出了不利于方面的临时裁定,要求中方给予进口汽车零件更多优惠。
  从目前来看,这次争端直接影响仅仅局限于奔驰、宝马等高端豪华车型,由于国内汽车零配件配套无法达到豪华车型标准,宝马、奔驰车型国产化率很难达到40%,所以,一旦取消国产化率要求,对高端豪华车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即便如此,北京奔驰执行副总裁董长征表示,公司仍依旧坚定不移的提高国产化率,因为这是降低成本、提高销量有效的途径。此外,华晨宝马的相关人士也表示,提高国产化率一直是企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仍有部分消费者较迷信进口配件,但相信随着国内消费的日趋理性,国产零配件的质量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更重要的是,国产零配件的性价比远远大于进口零配件。
  而对于其他绝大多数合资企业,包括较早进入的奥迪在内都表示,“不存在国产化率问题,这次WTO裁决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专家:
  即便败诉也影响不大
  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院长兰凤崇表示,即便败诉也影响不大。因为目前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水准,除了混合动力、发动机、变速器等高技术含量零配件外,已经可以为整车厂家提供成熟的配套,技术水平也在大幅提高,而且由于国内的生产成本低,关键零部件技术与市场已逐步向转移。即便受到WTO裁定影响,调低零配件进口关税,短时间内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合资公司仍不会放弃已建立起来的本土采购框架,再加上国内汽车价格竞争激烈,为保持利润,提高国产化率始终是一道捷径。
  知名汽车分析师贾新光也认为,近年来汽车市场形势发生很大变化,由于欧、美、日汽车市场已经饱和,甚至萎缩,各大汽车公司极为重视市场,基本都已在设厂生产,竞争十分激烈,新车推出速度越来越快,价格不断下降。由于具有劳动力价格低廉的特点,跨国公司在的零部件采购量也逐年上升。
  而从汽车生产方式上看,原来简单的引进车型国产化已难以适应竞争形势的变化,跨国公司越来越注重本土化生产、本土化开发。大多数车型,包括中高档轿车的国产化程度也已很高,所以不会有跨国公司采用CKD方式在大量生产汽车。
  新闻背景
  25%关税成争端焦点
  关于该项汽车零部件的争端缘于2005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规定,汽车合资企业在国内生产的汽车,其进口零部件不能超过60%,否则就要按整车征收关税。目前,进口零部件税率为10%,而进口整车税率为25%,相差15个百分点。《办法》原本应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由于进入市场较晚,国产化率较低的奔驰、宝马、沃尔沃、凯迪拉克等企业联手要求“缓刑”,延期两年到2008年7月1日实施。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办法》所提出的“整车特征”概念完全符合世贸组织此前在一些判例中所提出的原则。事实上,之所以采用这样的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外国新车化整为零,避开关税,以CKD或者SKD的方式,直接进入市场,从而获得高额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