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脱硫设施稳定运行 保奥运大气质量

    山东省以奥运为契机,今年加快脱硫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进一步整治大气环境。
    山东省将督促应于2008年建成的脱硫项目提前开工,确保7月1日前建成投运,应于2009年建成的脱硫项目,力争今年7月1日前建成,同时力保已建成投运的和省脱硫工程项目和设施稳定运行。山东省规定,凡不按期建成治污设施或不能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电力、钢铁、水泥、焦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奥运会期间一律停止生产或运行;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
    2007年5月1日,山东省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从2008年起,将全部执行地方标准。今后,山东省所有的执法检查和现场监测均采用地方标准,凡不能达标排放的将依法予以限产或关停。
    山东省狠抓以燃煤电厂脱硫为重点的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据统计,2007年山东省新建成5万千瓦及以上和省重点现役脱硫机组26台,脱硫装机容量3860兆瓦,新增二氧化硫削减能力12.39万吨。现役火电机组累计已建成55台脱硫机组、装机容量为10237兆瓦,占“十一五”期间应建脱硫机组装机容量的70%。已建成脱硫设施的机组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实现了与山东省环保监控中心的联网。
    据了解,2007年,山东省关停小火电机组113台,装机容量达171.7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370.6万吨钢和248万吨铁,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85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