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求部分电厂07年年底完成烟气脱硫项目

    据三晋都市报12月5日报道,山西省公布了《第29届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山西省措施》。根据《措施》,2008奥运会期间,山西省将对机动车污染、燃煤污染进行控制,进京车辆需要符合欧2标准,对一些大型工业企业也将采取限电措施。
    据了解,大同第二发电厂4#、5#机组、朔州市神头发电厂3#、4#机组、电网神头第二发电厂1#、2#机组、大唐神头发电公司3#、4#机组、忻州市河曲发电厂、太原市国电太原热电厂11#机组、阳泉市阳光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的烟气脱硫项目,要求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太原钢铁公司烧结机头脱硫项目在2008年7月1日前完成。2008年7月25日至9月20日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山西省进京车辆需符合欧2标准,进京车辆需通过环保部门授权的机构,对车辆进行尾气监测,给达到标准的车辆提供证明或发放相关标志。电网调度部门尽量将燃煤电厂的检修计划安排在奥运会期间,采取优化运行措施减少污染负荷。
    另外,山西省电力、钢铁、化工、水泥等重污染企业在2008年6月底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奥运会期间一律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大同-朔州地区、太原-阳泉-忻州-晋中地区未安装脱硫设施的机组和高煤耗机组,将根据奥运空气质量保障需要,采取限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