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发电厂脱硫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山东省环保局日前会同省经贸委等单位对菏泽发电厂2×125MW机组烟气脱硫技改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经现场检查脱硫等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相关资料,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菏泽发电厂2×125MW机组脱硫技改工程是山东省政府与菏泽市政府签订的《菏泽市“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 减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07年建成的省重点脱硫项目。脱硫工程于2006年8月开工建设,2007年8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脱硫工程采用复合循环流化床烟气脱硫工艺,对两台125MW燃煤机组进行全烟气脱硫,工程采用二炉一塔方案。脱硫工程主要由流化床反应塔系统、烟道系统、吸收剂制备、贮存和输送系统、工艺水、活化蒸汽系统、脱硫灰除尘系统、吸收 剂再循环系统和脱硫灰渣系统等七部分组成。按监测期间煤质和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计算,脱硫设施形成的二氧化硫减排能力为7384吨/年。
验收组要求菏泽发电厂加强脱硫等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特别强化烟气脱硫系统的定期维护和对旁路系统的管理,保证脱硫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