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未完成脱硫改造可关停
严格控制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各火电厂需严格按工期完成脱硫改造,并按要求使用低硫煤,否则将取消公用燃煤火电机组的脱硫电价政策、扣减相应发电小时数,这是25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
《通知》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脱硫项目改造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福耀玻璃、闽清建陶企业群、长乐吴航不锈钢等4家钢铁制品企业、福清阳下等5家造纸厂的烟气脱硫项目,长乐鑫海治金有限公司、罗源亿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项目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其他未脱硫的工业燃煤(重油)锅炉、窑炉必须在2009年底前完成脱硫。对未按规定完成的企业,除罚款外,可依法予以限产或关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