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12-28 22:06

环氧树脂及相关产品标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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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2.1 指标体系
    a)通过排气筒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高允许排放浓度。
    b)通过排气筒排放的单位产品气态污染物排放量。
    c)任何一个排气筒必须同时遵守上述两项指标,超过其中任何一项均为超标排放。
    4.2.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2.1 现有企业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4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2.2 现有企业自2010 年1 月1 日起执行表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2.3 新建企业自2008 年7 月1 日起执行表5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4 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单位产品允许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