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饱和树脂内在性能影响因素8

    四、选购不饱聚酯树脂材料的误区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选材是一件很重要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重点工程,如果选材合理,不仅可以保证产品质量,更可有效地降低成本、节约资源,避免由于不必要的质量过剩而造成浪费或由于质量不足而造成的工程事故。由于一些树脂的应用商并不太了解树脂的性能,在此提出一些在树脂选材上应避免的误区,以供参考。
    1.指定所需树脂的分子结构类型长期以来,无论是树脂供应商还是树脂应用商,习惯于将不饱和聚酯树脂按分子结构分类,例如将树脂简单地分为邻苯型、间苯型、对苯型、双酚A型等。如前所述,产品的内在性能(固化后性能)除与配方中二元酸的种类有关外,还与二元醇的选择、投料比(醇酸比与双键比)、终点酸值、合成工艺等其它诸多因素有关。
    且目前国外的先进技术中,掺混树脂作为一种有前途的合成树脂方法被广泛应用。这种方法是用各种不同分子结构的树脂进行混配,以期达到单一树脂不能达到的佳性能,大限度地提高了树脂的性价比,给下游用户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而这种树脂是不能简单地用邻苯或间苯型来分类的。在ISO国际标准中,各种类型的UP-R之间是依据基础聚合物的参数、可能的填料/增强材料(种类和含量)、预期的成型方法、特殊的性能和用于加工目的的特性(工艺性能)进行分类,而不是根据树脂的分子结构来分类。随着进入WTO,不饱和聚酯树脂分类要趋向于科学化、合理化和国际化,才有可能实现与国际接轨。
    2.规定树脂的全项性能指标
    在一些资料中介绍不饱和聚酯树脂的性能时,指出其固化后可达到一定的物理性能指标,并给出了这些指标的范围。事实情况是很少有树脂能够做到各项指标,或多项指标同时达到这一范围的上限,因为这些指标本身是相互矛盾的。一般每一种类型的树脂在性能方面都有其独特的长处,科学的态度是针对自己的实际应用,考核树脂所需要的主要性能指标,片面追求“高、大、全”是不可取的。必须认识到,尚没有一种十全十美的“万能材料”,不论何种树脂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3.指定树脂的物理性能指标而不指定测试方法
    如前所述,测试树脂性能时样品的制作方法、树脂在固化后热处理时间的长短、处理温度的高低等因素都直接影响到树脂内在性能指标的测试值。在国内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厂大多执行标准GB/T8237-2005,这一标准在树脂的测试方法中没有指明试样的固化方法,而是规定按生产厂指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固化。如果树脂生产厂商执行的是GB/T8237-2005,就必须明确规定采用的是哪种固化方法和试样的后处理方法。同时不同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的物理性能,由于试样的制备方法不同而没有横向可比性。
    如果不能明确指出测试方法,很容易引起树脂供应商和树脂应用商之间的矛盾。当出现质量争议时,可能会因为树脂供应商“很会制样”而使得树脂各项指标均达到很高值,从而推卸责任;也可能因为应用商的“不会制样”而导致产品达不到合格范围,从而使树脂供应商蒙受损失。